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柏松,王倩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604民初369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倩:本院受理原告王柏松与被告王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604民初369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东关法庭来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