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玮,许林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8民初1077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许林:本院受理的(2021)川0108民初10772号原告王玮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32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借款32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85%的标准,从2020年8月11日起计算至实际偿还完毕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