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蔡鹏,李杰, 成都融晨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2021)川0117民初3611号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内容
成都融晨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川0117民初3611号原告蔡鹏与被告李杰、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李杰在法定上诉期内提出上诉。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特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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