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孙春华,何平,肖志,邱忠一, 长沙县星沙鸿源泰机械设备经营部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17民再7号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何平:本院受理的原审原告孙春华、长沙县星沙鸿源泰机械设备经营部诉原审被告肖志、何平、邱忠一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117民再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