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华丽, 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782民初14893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被告张华丽:本院受理原告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与被告张华丽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被告张华丽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782民初1489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