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邹伟强, 河源市万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粤1602民初6071号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
内容
邹伟强:本院受理河源市万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602民初6071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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