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悦敏,赖军,赖睿谦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16民初5277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赖军:本院受理原告马悦敏与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116民初52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准许原告和被告你离婚;二、婚生子赖睿谦随原告共同生活,被告你从2021年11月起,每月25日前向婚生子赖睿谦支付生活费1000元,教育费、医疗费凭票由原、被告各负担一半,直至婚生子赖睿谦独立生活时止;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