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钟强,符浪,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成都石油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川0105民初16845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钟强、符浪:本院受理(2021)川0105民初16845号原告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成都石油分公司诉被告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