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君,徐勇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川0129民初325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勇:本院受理原告王君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129民初3253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