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德华,王昌伟,第三人-熊德芳,熊小凤, 四川财富联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91民初1108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四川财富联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德华与被告王昌伟、第三人熊德芳、熊小凤、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0191民初110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院领取前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