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宜兴市顺良纺织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破产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行政 |
公告人 |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申请人:宜兴市顺良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代表人:许天,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2021年12月27日,宜兴市顺良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宜兴市顺良纺织有限公司名下无可供清偿债务的财产,同时管理人未接管到财务账册等公司资料。故宜兴市顺良纺织有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请求本院终结宜兴市顺良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本院认为,宜兴市顺良纺织有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本院应予准许。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 下:一、宣告宜兴市顺良纺织有限公司破产。二、终结宜兴市顺良纺织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
刊登日期 |
2022-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