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玉微,林新生,林征宇,胡彦岚, 江苏万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昊泰气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西藏昊泰气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江苏昊泰气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西藏昊泰气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万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玉微、林新生、林征宇、胡彦岚: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与被告江苏昊泰气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西藏昊泰气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万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玉微、林新生、林征宇、胡彦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