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敏, 成都东创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川0115民初6075号 |
案由 |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敏:本院受理的(2021)川0115民初6075号原告成都东创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你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一、被告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协助原告办理备案号为171294、171295、171296、171300、171302、171303、171305、171306、171307、171308、171309、171310、171311、171312、171313、171314、171315、171316、171317、171318、171320、171321、171323、171324、171379、171381、171382共计27套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注销手续;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案件适用独任审理告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温江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