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熊晓蓉,孙元仁,孙建,孙国,孙川,孙玉,孙梅,孙谦,孙永,孙平,孙露,孙晓兰,熊坚,孙庆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7民初5938号 |
案由 |
继承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孙元仁、孙建、孙国、孙川、孙玉、孙梅、孙谦、孙永、孙平、孙露:本院受理的(2021)川0107民初5938号原告熊晓蓉诉被告孙晓兰、熊坚、孙庆军、你们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