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昌勇,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702民初6512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昌勇: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1702民初65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