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梅刚,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市嘉锦置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川01民初3178号 |
案由 |
车位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成都市嘉锦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川01民初3178号原告梅刚与被告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你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原告梅刚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不得查封(执行)成都市高新区应龙路77号1栋-2层1192号车位,确认该车位归上诉人所有;一审、二审诉讼费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