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亚萍,刘泽锋,刘秀香,蒋贞海,黄玉香,蒋霖, 扬州中闽置业有限公司扬州泽锋钢铁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苏1003民初5004号
案由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内容
扬州泽锋钢铁有限公司、刘泽锋、刘秀香、扬州中闽置业有限公司、蒋贞海、黄玉香、蒋霖: 本院受理原告李亚萍与被告扬州泽锋钢铁有限公司、刘泽锋、刘秀香、扬州中闽置业有限公司、蒋贞海、黄玉香、蒋霖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003民初50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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