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兵,雷美玲,卢利, 成都博意春风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川0193民初11464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雷美玲:本院受理的(2021)川0193民初11464号原告徐兵诉被告成都博意春风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卢利、你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解除原告与三被告签订的《项目合同协议书》;三被告归还原告投入的项目资金100000元及违约金19331.5元;本案产生的诉讼费等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