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龙锦综合开发(成都)有限公司 ,普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普信惠福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4民初903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普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信惠福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龙锦综合开发(成都)有限公司与被告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川0104民初9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