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骆泽伟,陈云, 成都文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成都美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民终23870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成都文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骆泽伟:本院受理的(2021)川01民终23870号上诉人成都美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陈云、原审被告你们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01民终238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案件受理费的负担,按原审判决确定的方式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4300元、公告费300元,由成都美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