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飞建,杨子善,赵吉庆, 北京凯鹏达投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苏01民初1901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子善:本院受理的原告黄飞建与被告杨子善、赵吉庆、北京凯鹏达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1民初19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