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东辰,李思思, 浙江国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陕0113民初16208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郭东辰、李思思: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国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陕0113民初1620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