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明,李宴,吴勇刚,何鹏,曾旭东,徐林, 峨眉山市兴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1102民初565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明、李宴、吴勇刚、何鹏、曾旭东、徐林:本院受理原告峨眉山市兴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川1102民初56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苏稽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未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