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卢江东,陈孝万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783民初5809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孝万:本院受理原告卢江东与被告陈孝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783民初580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