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郭艳,刘璐,付尚友, 成都炬和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成都中创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安和培力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川0107民初10557号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公告人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内容
成都炬和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郭艳、成都安和培力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刘璐、付尚友:本院受理的(2021)川0107民初10557号原告成都中创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成都安和培力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郭艳、刘璐、付尚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欠款租金及占用费65559.63元,并向原告腾退返还位于武侯区长荣路66号泛悦国际商场第三层第V327、328号商铺,同时向原告支付占用费58465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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