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方伟, 科福兴新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方伟:本院受理原告科福兴新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诉你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张家港市人民法院金港人民法庭第六审判庭(或线上网络庭审)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