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燕, 东阳曾氏箱包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追收未缴出资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燕:本院受理原告东阳曾氏箱包有限公司诉你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请判令你立即缴纳出资款500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并支付本案的诉讼费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送达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送达后二十日内。本案于2022年3月9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1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