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龙泉支行 ,浙江兴宏木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破产文书 |
案号 |
(2021)浙1181破申9号,(2021)浙1181破8号,(2021)浙1181破8号之一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浙江兴宏木业有限公司:本院根据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龙泉支行的申请,裁定受理浙江兴宏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跟踪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当事人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诉讼信息交流平台告知书、司法公正码、(2021)浙1181破申9号通知、(2021)浙1181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2021)浙1181破8号决定书、(2021)浙1181破8号通知、(2021)浙1181破8号之一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对申请提出异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7日内。并决定于2022年3月3日9时00分在本院五楼大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
刊登日期 |
2022-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