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山东惠民科纺织有限公司,朱政权,徐峰, 山东惠民布鲁科纺织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4)张商初字第01352号 |
案由 |
清算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朱政权、徐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惠民科纺织有限公司与被告朱政权、徐峰清算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案判决如下:被告朱政权、徐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就张家港市万源兴贸易有限公司在本院(2014)张商初字第01352号民事判决书项下对原告山东惠民布鲁科纺织有限公司所负债务未清偿部分承担赔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