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乐平,涂黎明, 义乌恒诺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浙0782民初14661号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人民法院
内容
涂黎明、义乌恒诺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乐平诉被告涂黎明、义乌恒诺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浙0782民初14661号民事裁定书。主文如下:驳回原告王乐平的起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电话:85328103承办法官:黄晓青)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1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