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涂宾,蔺柯仲,张辉, 郑州远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十五局集团物资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川01民终25759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蔺柯仲:本院受理的(2021)川01民终25759号上诉人涂宾与被上诉人张辉、郑州远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区第七法庭(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2号附20号)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