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长征, 惠东银基商贸城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清算公告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行政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受理原告陈长征与被告惠东银基商贸城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纠纷一案,并于2017年5月2日指定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担任惠东银基商贸城开发有限公司的管理人。2021年12月8日,本院根据惠东银基商贸城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惠东银基商贸城开发有限公司和解。 |
刊登日期 |
2022-0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