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惠鸿,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市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5281民初2842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惠鸿: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市支行与被告陈惠鸿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5281民初28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