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彭如富,林笃脱,庄爱珍,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521民初1660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林笃脱、庄爱珍:本院受理原告彭如富诉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1521民初16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提起上诉,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起上诉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