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道水, 无锡市华东商贸城辉煌水暖器材经营部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213民初6899号之一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道水:本院受理原告无锡市华东商贸城辉煌水暖器材经营部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2021)苏0213民初6899号之一,该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无锡市华东商贸城辉煌水暖器材经营部撤诉。案件受理费257.5元(已减半收取)、公告费560元,由无锡市华东商贸城辉煌水暖器材经营部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