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唐大轩,肖权,杜平,龙克超,向人发,胡清国,赵宏祥,雷官兵,何京霞,李艳秋,李林远,向文菊,曹必贵,石海成,王忠琴,向人琳, 四川望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7民初2878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向人琳、四川望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曹必贵:本院受理的(2021)川0107民初28787号原告唐大轩与肖权、杜平、龙克超、你、向人发、胡清国、赵宏祥、雷官兵、何京霞、李艳秋、李林远、向文菊、四川望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曹必贵、石海成、王忠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裁定本案移送至宣汉县人民法院处理。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