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涛宁,邢志清, 易商新程(杭州)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112民初32998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涛宁、邢志清:本院受理原告易商新程(杭州)有限公司诉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陕0112民初3299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