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玉翠,许明元, 杭州宝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102民初3768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玉翠、许明元: 本院受理杭州宝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张玉翠、许明元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102民初37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