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胡坤, 杭州铭圆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浙0106民初5216号
案由
经济补偿金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内容
杭州铭圆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胡坤与被告杭州铭圆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经济补偿金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21)浙0106民初52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杭州铭圆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胡坤工资3112元、经济补偿金10081.70元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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