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海纳服装定制(无锡)有限公司常熟市东南街道花果朵摄影工作室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苏0581民初16422号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人民法院
内容
海纳服装定制(无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常熟市东南街道花果朵摄影工作室与海纳服装定制(无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苏0581民初16422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虞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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