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关建辉, 邳州耀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苏0382民初12312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关建辉:本院受理邳州耀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中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82民初12312号案件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