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罗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 ,中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高安市典金物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罗刚、高安市典金物流有限公司、中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诉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商事诉讼当事人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和廉政监督卡等。原告诉称要求被告一、被告二支付事故赔偿款合计13342.04元,被告三承担赔偿责任,并由你们承担诉讼费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10日下午14时10分在本院三楼第五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则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