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志忠, 浙江南方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志忠: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南方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商事案件诉讼当事人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和廉政监督卡等。原告诉称要求你支付代垫款项23290.10元及相应利息,并由你承担诉讼费、保全费、评估鉴定费、执行费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三楼第五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则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