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成商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健燕,吴思兵,陈楚贞,陈楚容, 中青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马成商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江达通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粤03民终26356号,(2019)粤0391民初3192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思兵、陈楚贞、陈楚容:上诉人深圳马成商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中青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江达通贸易有限公司、陈健燕、吴思兵、陈楚贞、陈楚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关于涉港澳民商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民终2635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一、撤销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19)粤0391民初3192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重审。上诉人马成商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45000元予以退回。”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视为向吴思兵、陈楚贞送达,经过三十日视为向陈楚容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