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华, 惠州市友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1302民初24900号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华:本院受理原告惠州市友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刘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302民初24900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4月7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仲恺高新区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