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江西华雄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雅禾餐具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赣0421民初2140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福建雅禾餐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西华雄塑料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赣0421民初2140号。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送达地址确认书等。原告对你公司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货款228020元;2.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500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4日上午9时30分在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