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洪智彬,钱秀萍,顾建平,王国喜,吴玲梅,张福初,顾月平,张建红,张菊英,武常斌,毛富民,曹凤英,孙迎春,贾慧敏,张永红,傅公清,芦香莲,王元碧,杨骏,朱海蓉,李娜,吴功成,林洁,胡其敬,柳玉峰,张立堂,占建良,张性宝,华美英,马院生,孙承光,刘照芹,王正妹, 浙江智慧谷惠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洪智彬、钱秀萍、顾建平、王国喜、吴玲梅、张福初、顾月平、张建红、张菊英、武常斌、毛富民、曹凤英、孙迎春、贾慧敏、张永红、傅公清、芦香莲、王元碧、杨骏、朱海蓉、李娜、吴功成、林洁、胡其敬、柳玉峰、张立堂、占建良、张性宝、华美英: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智慧谷惠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本公告受送达人及马院生、孙承光、张福初、刘照芹、王正妹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1民初2982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浙江智慧谷惠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计4400元,由原告浙江智慧谷惠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该民事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