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曹成芳,陆吉辉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104民初330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陆吉辉:原告曹成芳诉被告陆吉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因原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被撤销,由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继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浙0104民初33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