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春阳,廉晓峰, 上海广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106民初5582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广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廉晓峰: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春阳与被告上海广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廉晓峰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浙0106民初55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