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第三人-赵晓刚,李豪,王爱珍,吕庆峰, 杭州木都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义乌市欣润投资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人民法院
内容
王爱珍:本院受理了申请执行人杭州木都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义乌市欣润投资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现申请执行人杭州木都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以赵晓刚、李豪、王爱珍、吕庆峰为义乌市欣润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请追加第三人赵晓刚、李豪、王爱珍、吕庆峰为本案件的被执行人,并对本案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无法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参加异议程序通知书、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依法由审判员刘苏英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蒋晓东、邹欣荣组成合议庭,定于2021年12月22日上午9时整在审判大楼四楼第十九审判庭公开进行听证。届时王爱珍应按时到庭参加听证,逾期将依法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0-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